1.对于跨学院自主设置的目录内、外二级学科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学位点介绍、参考书目等内容,须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审核后一并报送。
2.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和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业务课考试科目分别设置。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环节设“临床医学综合能力”(分中、西医两类)科目,着重考查临床医学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满分300分。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原统考科目为西医综合)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着重考查医学专业素养和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考试科目及分值保持不变。
3.工商管理(MBA)增设物流管理或供应链管理研究方向,与供应链创新学院的培养方案对接。考虑首年招生,为扩大宣传,招生简章可单独另行编制一份。
4.修订稿(书面及电子文档)只需报送自己学院相关部分,增删或修订之处请用红色字体(不要用修订功能)。材料可从以下网址下载:
2016博士招生简章:http://graduate.***.cn/info/1080/6719.htm
2016年硕士招生简章:http://graduate.***.cn/info/1080/6718.htm
2016初复试参考书:http://graduate.***.cn/info/1081/6750.htm
2016博硕士考纲:http://graduate.***.cn/zsgz/sy/xxfw/zymljksdg.htm
5.因目前教育部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并轨政策还未出台,关于2017年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编制的文件尚未下达,考虑时间较紧,简章修订暂按往年的政策执行。报考条件、招考方式、招生类别、招生专业和初试考试科目等后续若有变动,届时根据教育部的新规定和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具体另行通知。
6.在教育部新招生政策未下达前,如须通过各种途径及早发布招生简章或对外宣传时,须注上“若国家在2017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对本简章或宣传材料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公布”等内容。
2017年宁波大学修订全日制研究生修订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