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的综合成绩作为入学考核标准的主要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各招生学院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
初试成绩在报考本专业前50%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书面说明理由,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留研究生院备案。
4.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条件,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017年宁波大学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