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学院根据当年计划招生数及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按学院集体讨论确定的调剂原则(条件)拟定调剂生名单,调剂原则(条件)应体现对同类调剂考生的公平性。调剂名单确定须慎重,一经确定和公布,不可随意更改、撤销。
2.各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全日制和非日制互相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的考生可除外)。
3.各招生学院在调剂系统内缺额信息时,需按招生简章和学院相关规定,将相关专业的调剂要求填入系统。
2017年宁波大学硕士招生复试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