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和认定,须经过考生报名、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课考试、认定入围名单、公示和录取等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材料
考生报到时,须交验以下材料原件:
①高考报名证原件;
②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二级运动员须附比赛获奖证书及相关赛事秩序册、成绩册);
③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无效,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等同于身份证效力);
④学历证明原件(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或所在中学证明,同等学力者需提供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2. 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考生从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主页进入高水平运动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保存;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3月8日。
(2)考生将打印好的《报名表》,连同报名材料①~④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于2017年3月10日前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往宁波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315211 电话:0574-87600233(以邮戳为准)。
(3)学校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数据结合邮寄的书面报名材料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状态栏查看初审是否通过,初审通过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
初审通过的考生必须在测试前一天报到,报到时考生需将报名材料原件带到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交验。
(二)体育专项测试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浙江省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水平测试,在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考生测试成绩以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为准。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非浙江省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水平测试,在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再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对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非浙江省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考生测试成绩以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为准。
3.测试标准按《2017年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执行。
(三)文化考试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要求,2017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大纲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布。
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交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
2017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上 午下 午9:00——10:3014:00——15:304月22日语 文数 学4月23日政 治英 语
(四)认定、公示及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体育测试成绩、综合表现和各项目需求认定入围名单及文化成绩分档要求。
2.文化成绩分档要求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报考我校的浙江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普通类第二段线,予以录取;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报考我校的非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
(2)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普通类第二段线65%的浙江省考生,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非浙江省考生,予以录取。该类考生入围人数控制在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以内。
(3)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具体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的一级以上运动员,予以录取。该类考生入围人数控制在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以内。
3.所有入围考生名单及其符合的分档要求类别均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n/)上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校根据其生源地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志愿情况予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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