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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评定对象

2017年宁波大学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评定对象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7 13:29: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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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定对象

在我校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交叉学科范围内,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本次评定的是我校2018级、2019级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资格,根据《办法》精神,已在2016年获得2017级、2018级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者,无需参加此次评定。

  ??????????? 2017-05-22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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