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校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交叉学科范围内,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本次评定的是我校2018级、2019级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资格,根据《办法》精神,已在2016年获得2017级、2018级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者,无需参加此次评定。
2017年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评定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