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费〔2013〕41号)规定以及闽南理工学院的办学实际执行收费标准,同时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具体如下:
理工类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18800元/生.学年,
文史类专业:18000元/生.学年。
上述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终核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