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
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至缺额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对江苏省考生,按“分数优先,后单科比较、再等级”的原则录取,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为C,必测科目等
级为C,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
浙江省按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