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须为试点高职院校对应合作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且截至2017年5月31日在合作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合作企业顶岗实习时间视为工作时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普通高级中学2017年应届毕业生;(3)被2017年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已被2017年我省“二元制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7年普通高招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