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6〕12号)和《安徽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皖招考〔2016〕56号)的规定,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我院分类考试招生采取以下方式录取:
1.学院测试。凡报考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的合格考生,均可参加由我院组织的测试,按省考试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学院测试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具体事宜见后。
2.职业技能免试入学。我院在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中,采用免试的方式招收部分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免试的考生必须履行免试申请手续。具体事宜见后。
2017年民办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