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及鼓励政策。
本免试及加分政策仅适用于填报我院志愿,且达到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一)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免试。
2、免试申报流程
⑴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填写《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入学申请表》;
⑵2017年3月30日前到我院进行免试入学资格初审,须携带以下资料: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免试入学审批表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⑶初审通过后,经学院按照规定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一周),考生享有免试入学资格。
4、说明:
(二)加分
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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