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军动〔2017〕64号)、《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在甘肃省招收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7〕20号)要求,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本章程仅适用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工作。
第五条学院名称: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译名:LanzhouResources&EnvironmentVoc-TechCollege。
第六条学院代码:13933。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第十条办学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镇窦家山36号,邮编:730021。
2017年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士官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