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领导机构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的职责:决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复试办法,确定调剂、录取原则,审定复试、录取名单等)。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执法监督组、体检组。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我校研究生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体检、录取等组织协调工作。
各院系、所负责组织所属学科和专业的生源调剂、专业课考试和复试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及复议。
(二)院系、所工作机构
各院系、所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或三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
1.院系成立以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系领导为组长,制订复试工作方案和安排,组织领导所属院系的招生复试工作,做好校外联合点及兼职硕士生导师来校复试的安排组织。
2.二级或三级学科成立原则上以具有导师资格的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指导小组成员(含导师)组成。设复试小组秘书1人。复试小组成员应有英语听说能力强的成员参加。
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及时确定复试内容、命题(含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考查、专业外语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试题)、拟出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组织考务工作、评定复试成绩、写出复试评语并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
复试小组秘书要对复试(含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考查、专业外语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的全过程做好记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交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各院系。
2017年泸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组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