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学业水平+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评价的”进行综合评价。
1、学业水平占综合评价的150分。
2、职业技能水平(职业适应性)根据相关证书等审核确定,占综合评价的100分。
(1)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2)各种获奖证书原件。
3、综合素质评价,占综合评价的50分。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分专业参加面试考核。
(2)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记零分,取消录取资格。
(3)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构成:申请表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折算为满分10分)+面试40分。
4、初审合格条件
(1)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三者须齐全,缺一项者为不合格;
(2)高中毕业生会考成绩有D等者不合格;
(3)经审核考试成绩弄虚作假,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者为不合格。
2017年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学业水平(占150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