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23日至24日,经考生所在高中、中职学校推荐,我院根据综合录取评价,审核并录取合格考生。
2.4月25日至26日,我院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4月26日,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就业网站(http://www.***)进行公示,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时间安排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向已公示考生发放《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预计8月中旬)。
4.4月27日,我院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学院招生办公室向各相关部门提供录取考生名单。
2017年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本办法由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