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2、单独招生计划纳入我院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录取数据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3、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转入其它专业,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
4、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5、通过单独招生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6、录取原则:
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1)58个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录取原则:
采取“一县一线,择优录取”的方式,以“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2)全省计划录取原则:
按考生综合成绩,以“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7、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名册上盖章生效。
8、根据教育部关于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统一高考录取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以及中职统考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和中职统考。
9、我院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迁转学院的原则。
10、录取结果可登陆我院单独招生网站查询。
11、我院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于5月底前邮寄录取通知书。
2017年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原则和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