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招办综合评价招生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坚决不录取不符合政策的考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生源并接入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和省政府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依法追究其责任。
2017年兰州女子职业学校综合评价招生严格实施“阳光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