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录取坚持按考生志愿,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公共课上线、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按专业划定公共课分数线和专业课低控制分数线。
3、预录新生名单由我校进行公示,录取后的正式名单4月30日前报省招办审查备案。
4、为保证新生质量,录取时,学校可视生源状况在本校专业之间调整招生计划。调剂后的划线录取方案报省招办审查批准。
5、录取时,应届专升本考生不享受各类照顾政策;退役士兵可在各专业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优先录取。
6、录取工作于2017年4月30日前全部结束。
7、录取新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退役士兵还须持退役证原件。
2017年兰州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