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构成: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 /5+复试成绩×40%。
2.严格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录取。
3.复试不合格的、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存在替考、舞弊等不符合录取要求问题的,不予录取。
2017年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构成及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