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不论招生录取工作进展到哪一步,都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乃至撤销已授学位。
(二)报名参加“申请-审核”制的考生,如果终未被录取,仍可选择“普通招考”,继续参加当年的博士生公开招考。
(三)具体时间安排按当年的博士生入学考试通知文件执行。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2017年兰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管理其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