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认时间:暂定2017年3月19日。
2.确认地点:化学化工学院306办公室。
3.确认对象:普通招考方式的报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4.有效证件:
(1)准考证(自行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3)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境外学位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4)提交申请材料中其他有关材料原件。
■以上证件和材料不全者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报考申请资格。
2017年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考核(满分100分,占30%)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