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考核科目及办法:
笔试: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面试:包括形体、语言表达、粉笔字、才艺展示、心理测试等,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时间:
笔试:2017年4月9日上午9:00―11:30
面试:4月6-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4月8日上午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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