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培养学院报名推荐和公示(2016年9月9日-2016年9月20日)
1.学院成立本单位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推荐办法和接收章程。
2.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洛阳师范学院“硕师计划”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已发表的论文等原件并附复印件。
3.各学院应严格按遴选条件推荐,并在学院内予以公示。文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各推荐4名,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各推荐3名。
(二)学院报送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2016年9月20日)
2016年9月20日各学院将推免生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报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招生与就业科。推免生汇总表上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推荐办法和接收章程请呈报电子稿并在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招生与就业科备案。
(三)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公示(2016年9月21日-2016年9月24日)
2016年9月21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免学生进行择优评审,终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四)推免生接收(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25日)
1.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1日)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推免生报考信息注册、填报志愿、资格审核确认、缴费、复试及录取等都要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完成。推免生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2.复试、拟录取(2016年10月6日-2016年10月9日)
各学院组织推免生复试(含笔试和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已被录取为“硕师计划”的学生将不再允许报考其他类别统考和联考研究生。
3.学校公示(2016年10月9日-2016年10月18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在校园网主页上公示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为10天。凡被举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资格并经查实者,一律取消推免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就业签约(2016年10月,时间另行通知)
2016年10月中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单位与“硕师计划”推免生供需见面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相关录用程序进行考核和面试,并签订服务期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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