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录取通知书发放
? 新生报到
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自行印制并盖章发放。录取通知书分为《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新生入学通知书》、《五年制高职新生入学通知书》、《三二连读高职新生入学通知书》、《普通中专新生入学通知书》4种形式。对于确定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根据录取名单中的相关信息将录取通知书寄送考生。
按成绩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户口本)、准考证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入学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户口本)和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到录取学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应向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招生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1.院校信息核对确认
9月1日-30日,招生院校安排专人负责新生入学后的录取名册信息核对确认工作。核对过程要求采取考生自查、互查等方式,逐人逐项认真审核名册项目。核实后的考生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允许班主任或同学代为签字。对学生的错误信息,院校要以公文形式(带有正式印制编号)向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提出信息更正申请,并派专人携带《初中后高职(师范)学生录取信息错误更正登记表》、录取名册、考生本人的相关信息资料(准考证、家庭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在规定时间到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确认。
2.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确认
10月11日-20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安排专人对招生院校核查出的错误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对确认后的错误信息,在《更正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同时在录取名册上更正并加盖《莱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中专录取专用章》。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据此更正考生信息基础库错误信息,学校及考生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招生院校携带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盖章后的《更正登记表》及录取名册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确认。
2017年莱芜市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招生工作实施信息复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