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确保公正公平,考生面试的先后及考场,由两次抽签随机确定。
2.考生须按时报到,逾时未报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报到时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
4.考生进入面试区域(报到室、准备室、面试室、休息室),严禁携带手机、MP3、音箱、照相机等电子产品,也不允许携带书籍之外的非考试用品。
5.考生进入面试室,除出示自己的面试顺序号和考场号外,不得透露其他任何身份信息。
6.面试结束,考生不得将考题带出面试室,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考题。
8.在面试过程中,将安排考务人员随时引导,考生须听从指挥;在面试区域内,不得高声交谈影响他人。
9.由于考生等候时间较长,允许考生带书籍在报到室和休息室内阅览。
上述内容中的禁止性规定,所有考生务须遵守;如有违反,将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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