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测试成绩的运用
考生在符合我校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规定的报名条件基础上,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我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考生在符合我校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规定的报名条件基础上,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我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六、注意事项及其他
(一)考生须提前持身份证(或户口本)、测试准考证,在报到处登记后按顺序号参加测试。
(二)考生进入测试考场不能报姓名,只能报顺序号,否则视为违规,测试成绩按“0”分记。
(三)考生测试过程中所需要的文具、乐器或道具等由考生自备并提前与考场工作人员联系。
(四)考生测试完成后在候分区领取测试成绩通知单。
(五)考生可着表演服饰参加测试。
(六)测试考场实行全程监控录像,学校招生监察办对测试全程进行监督。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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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师范学院
2017年3月23日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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