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结合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按“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在分值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的考生和学生干部;如再次相同,则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高者。
4、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5、根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7年高考考试。
2017年六盘水师范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