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术型硕士:工学、理学学制3年,管理学、法学学制2年,学费8000元/年。
2.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学制2年,学费8000元/年。
3.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学制2年,学费15000元/年。
4.翻译硕士学制2年,学费12000元/年。
5.艺术硕士学制2.5年,学费14000元/年。
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
1. 1.法学、管理学:学制2―3年,学费8000元/年。
2. 2.工学、理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学制3―4年,学费8000元/年。
3. 3.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学制2.5年,学费35000元。
4. 4.翻译硕士学制2.5年,学费30000元。
5. 5.艺术硕士学制3年,学费42000元。
注:其他未列专业的学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为准,届时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注:其他未列专业的学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为准,届时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一)硕士研究生报名时考生可选择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硕士研究生报名时考生可选择定向或非定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我校为考生提供近年专业课自命题样题(不提供答案),考生可直接与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联系。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专业辅导班。
(五)学校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六)考生报名时应登记能够长期联系上考生的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八)凡保留入学资格考生,所有学制、学费、奖助学金、学业标准等政策以入学报到当年规定为准执行。
(九)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政策为准,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印发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联系电话:024-56860939(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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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部)
024-(机械工程学院)
024-(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
024-(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024-(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024-(经济管理学院)
024-(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