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到时,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的姓名必须同音同字,否则不能办理入学手续。
注意:单招录取的考生请携带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请于5月1日前登录单招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
2.准备近期免冠蓝底彩色一寸照片8张。
3.考生档案: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到原就读中学领取,要妥善保管,保持档案密封完好,待报到时交至辅导员处,档案转递请注明录取专业。
4.党(团)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新生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组织部开出,接收单位为“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团员证)的接收单位为“共青团辽宁水利职业学院委员会”。党员、团员有关材料可随考生档案转递。
5.户口迁移:辽宁省内新生一律不迁移户口,辽宁省外考生执行当地户口迁移政策。
6.学校实行完费注册制。学生报到时,学校按照收费名单办理注册手续。凡未交清费用的学生将不予注册。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8.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9.新生入学时需带足生活费,日常用品自备,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注意保管。
10.学院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宿舍配备衣柜,新生入学时不要携带大体积的箱包。关于床上用品事宜请阅读《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须知》。
11.新生报到时须将以下代办费用交至辅导员处:
(1)军训服费(按照相关要求,新生统一着装参加军训,军训服装及有关备品由教育厅指定厂家在新生报到当天现场销售)。
(2)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新生统一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入学后一次性缴纳在校期间参保费,新生医疗保险收费标准遵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现行标准为90元/年),沈阳市低保家庭学生持《低保证》等相关证件,保险费将按照沈阳市有关文件规定予以相应减免。
12.入学时,学院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若身体不合格,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3.入学时,学院遵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组织适龄青年开展兵役登记和高校新生入学查验《兵役登记证》的通知(注:兵役登记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武装部领取)在办理入学手续时组织查验。
14.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生源地到学校所在地的半价火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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