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合理地设置考试科目,确定分值,既是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对口考试招生制度的需要,也是引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根据国家中、高等职业教育各专业教学标准的基本要求,本着保证文化基础,强化专业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原则,从2017年起,对现行职业教育对口考试招生考试科目做必要调整。“专升本”考试科目调整为:数学(不开数学课程的相关专业考思政道德修养与法律法基)、外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3门公共课,一门专业综合课(一般由3门专业核心课组成,下同)及技能考核。其中,数学(或思政道德修养与法律法基)、外语满分12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为740分。中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文化基础课。其中语文、数学满分为120分,外语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为74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考试前两个月内,在省教育厅颁发的《辽宁省职业教育中、高职对口升学考试纲要》(另文颁发)所列相关专业核心课程中,随机抽取3门作为当年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并予以公布。
2017年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建立考试招生录取新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