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复试总成绩*0.4。复试结束后,同一学院、专业及方向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考生是否录取。
2.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不良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的(即面试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复试总成绩的60%)的考生,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学院复试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结果将于3月28日12:00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5.向外调剂: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的复试分数线,但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其它招生单位。具体调剂程序请点击:2017年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2017年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关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