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先按照语、数、外三科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再相同的理科考生按照数、语、外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科考生按照语、数、外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网址:http://www.***.cn
沈阳校区:电话:024-86614845(兼传真)
阜新校区:电话:0418-2281834 0418-2281836(传真)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2017年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办法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