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录取时以考生志愿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录取结果在网上公布。
4、发放录取通知书。
5、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辽宁省2017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24—72230333 024—72230555
学院地址:铁岭新城鸭绿江路18号
学院网址:http://www.***
2017年辽宁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