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类:
对第一院校志愿考生进行分专业(类)安排时: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后,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专业(类);当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类)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对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进行分专业(类)安排时: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后,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当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类)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分专业(类)录取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除此之外,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的高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英语、语文的高考成绩。
(2)辽宁省中职升本专业
有关后一名投档的学生相同分录取原则,执行省里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省里文件没有明确的,以我校招生章程为准。同分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若文化课同分情况,依次比较理论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3)辽宁省高职高专升本科专业
有关后一名投档的学生相同分录取原则,执行省里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省里文件没有明确的,以我校招生章程为准。同分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若文化课同分情况,依次比较理论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2017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进档考生的专业(类)安排办法:分数优先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