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时我校会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在校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学籍学历无法在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且无法提供认证报告的,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具体见招生章程附录。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复试的考生暂不加试。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017年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自定。在复试前(4月初)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