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
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
统”(http://cpaexam.***,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
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
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
统”(http://cpaexam.***,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
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7年4月5日至4月28日(网报系统时
间为每天8:00—20: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报名指引
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还应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符合要求的
本人近1年1寸免冠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
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
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级注协)指定地
点(详见网报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进行现场采集。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报名
所在省级注协查询办理。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7年4月5日至4月28日(网报系统时
间为每天8:00—20: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报名指引
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还应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符合要求的
本人近1年1寸免冠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
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
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级注协)指定地
点(详见网报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进行现场采集。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报名
所在省级注协查询办理。
(二)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毕业证书编号,原则上由网报系统链接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填报的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7月20日至31日(网报系统时
间为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的毕业证书编
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并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相关单位进行认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录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不符合报名
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填报的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7月20日至31日(网报系统时
间为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的毕业证书编
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并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相关单位进行认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录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不符合报名
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2.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
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
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
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
料,到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
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
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
料,到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3.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
予通过。
予通过。
(三)交费。
1.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
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
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
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
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3.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8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
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4.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
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5日后登录网
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
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5日后登录网
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
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一)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7年8月26日0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综合阶段考试:
2017年8月26日0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经济法
2017年10月15日08:30—11:30会计
2017年10月15日08:30—11:30会计
13:30—15:3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税法
(二)考试地点。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考区。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考区。
(三)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会计科目考试时间的特殊安排。
考虑到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参加会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较多,考
点和机位可能出现紧张,为优化上述三个考区会计科目考点和机位资
源,2017年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会计科目安排两场考试,考试时
间分别为2017年10月15日08:30—11:30、13:30—16:30。
财政部考办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上述安排
仅涉及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相关考生可在5月15日后登录网报
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安排,并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
考虑到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参加会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较多,考
点和机位可能出现紧张,为优化上述三个考区会计科目考点和机位资
源,2017年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会计科目安排两场考试,考试时
间分别为2017年10月15日08:30—11:30、13:30—16:30。
财政部考办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上述安排
仅涉及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相关考生可在5月15日后登录网报
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安排,并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
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7年10月14日08:30—11:00审计
专业阶段考试:
2017年10月14日08:30—11:00审计
2017年漯河市方远职业培训学校注册会计师报名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