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时间
5月10-12日
(二)录取原则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
对于档案投入我校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征集志愿
1.征集志愿时间:5月17日10:00-18日8:00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5月18日
(四)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在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和广西高职高专院校联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17年年底。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根据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寄送,请考生及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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