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程序
各学科(专业)综合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及思政、身心测评结果形成拟录取建议排序名单,报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学科(专业)建议排序名单的基础上,审核形成建议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汇总各学院建议名单,形成学校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后予以发布。
2.拟录取以全体考生(含破格生)总成绩的排名顺序为依据,择优进行。
3.参加复试并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结束复试离校前完成拟录取现场确认。
4.正式录取名单在4月底,学校完成复试并上报全部拟录取名单,经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形成并公布。
2017年喀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基本程序与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