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者在填报志愿时请仔细阅读《昆明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查看目录请登陆:http://www.***/list314.aspx),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
(二)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核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三)推免接收工作应在教育部规定时限内进行,超过时限接收的推免生视为无效。
(四)正式获得我校推免生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
(五)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六)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入学前需达到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的相关条件。
(七)取得我校推免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请保持联络方式的畅通,以便学校在后续工作中及时联系。
(八)咨询电话:0871-6593361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诉及投诉电话:0871-65922981(纪委监察审计处)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nofile
2017年昆明医科大学推免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咨询电话:0871-6593361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