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将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发现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与考生电子档案不符合者,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二)户口迁移证。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本着自愿原则办理。确定要办理的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有关手续,报到时凭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办理相应手续。办理户口迁移请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移证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否则无法迁入。
2、户口迁移证中的“公民身份证编号”一栏必须填写。
3、新生户口迁往: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镇派出所)。
4、户口迁移证一律按公安部门规定格式,盖齐派出所和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的公章,涂改无效。
5、办理户口迁移需按标准缴纳办理身份证、户口关系的工本费及手续费。
6、户口一经迁出将自动转为非农户口,请根据各自需要决定是否迁移户口。
(三)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居民身份证明(如户籍证明或户口证明)。
(四)党、团关系迁移材料。关系迁移到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党委或团委。
(五)相片。近期1寸蓝底正面免冠照片10张,新生入学后将用于办理在校期间各种证件。
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凡涂改处均须加盖更正章,否则一律无效。
2017年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五年制专科学生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