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学校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
(三)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县(市、区)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高招办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自动放弃
预录取的考生需办理录取确认手续,若未办理录取确认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经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取消其录取资格。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校将从备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六)录取名单公示
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后,我校将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17年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章程
2017年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生录取确认和学校办理考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邮寄)、提前缴费和单招工作总结等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