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经生源所在地省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我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生经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印章的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将授予学士学位。凡未经当地省份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校自行组织招收的学生纳入管理或接受非学历教育、中职教育;纳入管理的学生修完规定课程,参加考试修满本专业学分,可获得由省委及主考院校共同签发的高等教育本、专科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2017年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学生入学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