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
2.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学校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工作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等。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7年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纪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