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国家政策,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2.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财教【2012】376号)文件精神,来自莲花、赣县、上犹、安远、宁都、于都、兴国、会昌、寻乌、石城、瑞金、南康、遂川、万安、永新、井冈山、乐安的学生(不含县城)全部享受2000元/学年的助学金,其它地区学生按当年录取新生15%比例申报评审。(注:三年制学生享受第一年、第二年;五年制学生享受第一年、第二年、第四年;六年制学生享受第一年、第二年、第四年、第五年)。
3.代收费:包括体检费、保险费、派遣费、毕业证工本费、空调使用费、职业资格证考证费由学生在费用发生前按规定缴纳。
4.开班人数需25人以上,未达到低人数的专业将并入相关专业学习。
5.根据人社部《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人社部发〔2016〕121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5〕56号】等文件精神,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在参加机关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等方面,可分别参照全日制高职(大专)、应用型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及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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