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报艺术类考生,在选报文史或理工类之后,必须在如下种类中再兼报一个专业(专项)。
1.美术与设计学类;
2.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
3.舞蹈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
4.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5.艺术类特殊专业(上述四类中未涉及或未完全涉及的专业)。
考生在五个兼报种类中只能选择各个专业(专项)中的一项。已报美术与设计学类或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四个种类中任一专业(专项)的考生,视为同时兼报了艺术类特殊专业。原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改为表演专业,不再设招考方向,专业考试内容不变,不再单独进行专业体检。
2017年江西省普通高考考生兼报艺术、体育类专业报考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单招考生报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