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为:
组长:刘孟桦,副组长:李旭军、谢彪、陈卉萍、徐桂珍。
成员:纪检监察室、财务审计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安全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
1、招生工作小组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工作职责为:组织招生宣传、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录取、寄通知书、与省考试院联系等工作。
2、收费工作小组由财务审计处负责,工作职责为:按照规定收取考试缴纳的学费。
3、考务工作小组由教务处负责,工作职责为:组织考试命题、考场及监考人员安排、打印并发放准考证、阅卷、试卷保密等工作。
4、后勤安保工作小组由安全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工作职责为:负责考生安全、车辆安排、用餐、学院环保、考场安全、试卷保密保管等工作。
5、纪检监察工作小组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工作职责为:全过程参与和监督单独招生工作、确保录取考试“阳光”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