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报考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资格的考生名单,经逐级审核后,要进行毕业学校公示、县(区)公示、设区市公示、全省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生号、毕业中学、户籍地、专项招生类别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省教育考试院将全省具有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资格的考生名单集中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公示。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具有上述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的资格。
4.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核查。
5.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资格抽查。
2017年江西全省普通高考专项分层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