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上海市:同分考生按照考生位次先后进行录取,考生位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排序规定执行。学校自2017年起对浙江和上海普通高校招生专业(专业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为前提,考生需结合个人体检结果填报志愿。考生选考科目或体检结果与填报专业不符的,学校均予以退档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浙江省执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案,对进档考生,按所投档专业(专业大类)进行录取。
上海市执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原则予以退档。
(二)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剔除加分),文化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分数高低。单科排列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原则予以退档。
其中江苏省考生录取规则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排序。
答案来源于:2017年嘉兴南湖学院招生章程
2017年嘉兴南湖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