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考生如符合有关加分政策规定,须在报名资格审核时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逾期不予办理。
2、录取、报到和注册
(1)3月16日起,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7天。被我校单独招生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此期间持有效证件来校办理录取确认、报到注册、缴费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2)3月24日,上报江西省高招办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3月25日,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5)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院校;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江西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2017年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录取、报到和注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