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月24日前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递交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二)各系(部)根据学生申请,经班级、系(部)进行评议、审核后确定拟报受助人员名单,并予以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含5个工作日)。
(三)各系(部)将拟受助人员名单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经学院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含5个工作日)。
(四)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待省资助中心审核。
2017年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春季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