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是一项惠及农村考生的民心工程。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机制,完善工作办法,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精准实施。有关单位要依靠党组织,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精细化、规范化操作,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真正使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受益。
(一)强化资格审核和规范管理
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并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细化户籍、学籍资格的审核办法,严格审核程序,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教育、公安、扶贫等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要根据本地推进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情况,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城乡区域划分有关标准,科学合理确定本地农村地区的范围,并依托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考生报名材料,确保考生招生信息、纸质档案、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一致,严防资格造假。
(二)加大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各地要认真执行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广泛监督;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及时将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考生的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分别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中学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要完善举报机制,畅通网站、信函等多种举报方式,并依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和教育信访工作规定,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结果。
(三)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各地要建立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在专项计划招生中的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以及发生违规行为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宣传和服务工作
各地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多种活动,主动深入农村和贫困地区以及相关中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解疑释惑,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招生政策内容,为考生提供更加简便、有效的报考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请相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高中教育阶段学校。
附件: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名单
2.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名单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扶贫办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名单
教育部直属高校(72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学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兰州大学
其他自主招生高校(23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上海大学
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州大学郑州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农业大学
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
附件2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名单
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京邮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
2017年江苏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